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加强招商引资十四条措施的通知

宛政[202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南阳市加强招商引资十四条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2月24日


















日期:202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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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政[202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南阳市加强招商引资十四条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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