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是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推动力量。当前,外贸形势复杂严峻,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下行压力不断加大。促进外贸回稳向好,对经济平稳运行和升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优化我市外贸环境,提升外贸企业信心,稳定外贸增长,按照市委七次党代会对卧龙综保区打造开放性经济“桥头堡”要求,特制定卧龙综合保税区进出口奖励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2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外贸转型发展的通知》(豫政办〔2018〕7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15〕77号)等文件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以深化外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狠抓外贸政策落实为统领,以强化服务、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外贸便利化为重点,积极营造良好的外贸发展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奖励原则
(一)公开透明。严格按照海关统计数确定奖励额度,对申报奖励的企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适度适中。严格界定奖励对象及范围,科学确定奖励额度、标准、程序等要素,稳定资金来源,做到循序渐进、适度适中,确保政策扶持的针对性、科学性、延续性。
(三)季度兑现。采取季度统计兑现制度,待海关季度进出口数据统计出来后,进行集中审核、奖励,按照财务制度管理程序进行奖励资金划拨。
三、奖励对象
具有法人资格,在南阳卧龙综合保税区内办理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有完善进出口手续的企业和贸易公司,进出口业务经海关核实真实有效。
四、奖励范围
统计时间内有进出口真实业绩的企业和贸易公司。
五、资金来源
进出口奖励资金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
六、审核程序
进出口奖励资金由海关监管中心、招商发展局根据海关提供的数据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由招商发展局提出奖励建议名单和金额,报管委会议审定批准后,由财政金融局上报市财政局审核,经审核无异议后予以公示,待奖励资金到位后由综保区财政金融局根据市财政局审定意见拨付相关奖励资金。
七、奖励标准
2021年进出口企业12家,一线进出口约5亿美元(截止11月份),折合人民币310000万元,需奖励资金1036万元,其中:光电类进出口企业65000万元,其他进出口企业245000万元(含免配额企业1786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1100万元),市财政下达奖励资金600万元,奖励资金缺口436万元。
一、对光电类进出口企业,依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光电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宛政办〔2019〕38号)文件,“鼓励光电企业产品出口,以南阳卧龙综保区(或南阳海关)核准的出口报关单据为依据,按出口创汇1美元给予人民币0.03元的物流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年”。
二、根据2021年1月18日薄市长、范市长到综保区调研出台的《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纪要》(宛政纪〔2021〕4号),“进出口业绩奖励,按现有政策标准执行,2022年以后根据运行情况调整标准。”对其他进出口企业,建议仍按1美元奖励人民币0.02元标准执行。
三、免配额企业如果按1美元奖励人民币0.02元,需奖励资金35.72万元,如果按1美元奖励人民币0.01元,需奖励资金17.86万元,可节约资金17.86万元,建议按1美元奖励人民币0.01元标准执行。
四、根据卧龙综保区三年冲刺和五年行动计划,2023年南阳卧龙综保区进入全国前80名,要达到这一目标,进出口额最低需60亿元人民币,预计免配额企业完成20亿元,预测需奖励资金1800万元,其中免配额企业按1美元奖励人民币0.01元,预测需奖励资金1500万元,建议市财政根据卧龙综保区实际进出口值安排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推动卧龙综保区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我市开放性经济“桥头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