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卧龙综合保税区 说“不”提级管理制度方案

为促使综保区全体人员全面正确履职尽责,更好地落实为企业服务的责任,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开展,提升企业满意度,根据南阳市推行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工作方案南阳“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作风建设集中整顿实施方案,综保区制定工作方案。

一、明确基本要求

“不”事项提级管理是指综保区一办三局、区属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在接待企业,要按照“不说不能办,只说如何办”的原则,不得向服务对象说“不”,即不得说“不知道怎么办、不清楚在哪办、不符合办理条件、暂时不能办理、不属于我单位职责”等用语,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遇到难以办理的事项,至少提高一个层级向上一级领导请示报告,按规定予以办理答复,同时做好跟踪问效,有效推动事项办理,确保“办不成的事”有人管、有人帮、能办成,确实办不成的有答复。

二、处理事项清单

1.行政许可事项;

2.权责清单及其他各类政务服务事项;

3.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事项;

4.来访信访办理事项;

5.投诉和业务咨询事项等。

三、处理事项要求

首问负责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三定”方案的有关规定,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事项提交的材料或有关咨询服务,未经请示上一级领导不得直接说“不”,并按下列四种情形分类处理:

1.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办理事项:⑴符合法定规定且手续齐全的,能当场办理的应立即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按规定承诺的时限予以办理;⑵符合法定规定但资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服务对象补正材料后按承诺时限予以办结;⑶不符合法定规定的,不要直接表态不予受理,应明确告知如何才能办成的条件、要求和依据等。对属于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内的咨询,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限时答复。

2.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且需要两个及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首问负责人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首问负责部门负责人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牵头商定办理方案;经协商会商难以解决的,由首问责任单位列明具体事项、各方理据,并提出倾向性意见,报局领导研究决定。其他共同事项的科室(单位)应当根据本科室(单位)职能,主动配合、积极作为,有效推动事项办理完成。

3.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负责人应及时将事项转交至具体职能部门经办人员,由该承办人承接首问责任,并做好登记移交手续。

4.对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移交至该事项主管部门,其中涉及书面申请的事项,首问负责人经请示上一级领导同意后,应以书面形式移交至该事项主管部门,移交事项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口头咨询事项,应告知该事项主管单位的名称、具体办公地点及办公室电话,同时做好备案登记。

四、构建四级责任链条

构建“首问责任人——业务科室负责人——单位分管领导——单位主要领导”四级责任链条,各级要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认真落实责任,逐级管理和审批说“不”事项,尽可能让问题在本级解决,减少问题上交。

五、落实层级管理责任

对于拟说“不”的事项,承办首问负责人填写《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审批表》,说明说“不”理由,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要综合研判,能办即反馈服务对象,把握不准或仍不能办的,提请分管领导审批;分管领导要组织审核研判,能办即反馈服务对象,把握不准或仍不能办的,提请主要领导最后审定:主要领导要担当作为,统筹内部资源,对于能办的或克服困难能办的事,主动努力去办,确实不能办的,由首问负责人将说“不”理由及说“行”建议及时反馈给服务对象。首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增强担当本领,尽最大能力解决问题。

六、开展协作配合

一办三局、区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要加强内部协调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相关事项,认真做好首问负责制办理事项登记统计,确保首问责任人在规定的时限回复服务对象。

七、督查机制

综保区纪工委定期对说“不”提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组织检查,对不合规定要求及时纠正并予以通报,违反本办法说“不”的,导致企业降低满意度的的,对综保区或南阳市产生负面影响的,依照综保区纪工委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附件:事项清单.docx



日期: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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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使综保区全体人员全面正确履职尽责,更好地落实为企业服务的责任,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开展,提升企业满意度,根据南阳市推行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工作方案,南阳市“转作